6.4.6. 定义6:The general form of a truth-function is...

这一段需要很多其他逻辑哲学的背景(比如罗素的Theory of Types以及Frege的一些理论作为基础),我暂时没有时间看那么多的东西,而且他们这个描述系统似乎仅仅局限在逻辑表达的清晰性上。我对这件事情本身是没有兴趣的。所以这一段我水过去了。

我觉得它的本质就是基于上面那个公式,定义他的图表示符号,这个符号系统让所有的原始真值原语通过非和或两个方法组合起来。描绘成每个原语的True和False组合的关联。我没有看明白这样表述以后可以解决什么问题,可能是因为我没有这种逻辑哲学的基本知识吧。